达州市司法局大事记
 
  1979年10月16日,成立成立达县地区司法处筹建组;12月15日,成立中共达县地区司法处筹建组支部委员会。
  1980年11月,成立达县地区司法局,王子焕任达县地区司法局局长。
  1981年1月,设立中共达县地区司法局党组,3月,成立达县地区司法干部学校,7月,成立达县地区法律顾问处,8月,成立达县地区公证处。
  1982年2月15日,达县地区司法局召开全地区第一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传达第一次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3月,建立中共达县地区司法干部学校支部委员会,12月13~17日,国家司法部部长邹喻到达县地区视察司法行政工作。17日在邻水县召开县委书记、县长、宣传部长、司法局长、公证、律师等有关人员座谈会。
  1983年8月,达县地区公安处劳动科划编达县地区司法局,9月15日,达县地区公安处将全地区劳改、劳教工作移交达县地区司法局管理;12月,撤销达县地区公证处。成立西南政法学院四川省函授站达县分站。
  1984年1月,撤销达县地区司法局法院管理科,增设人民调解科,设立中共达县地区司法局纪律检查组;1月18日,达县地区行署批复南江县坪河石墨矿归达县地区局法局管理。
  1985年4月,建立中共达县地区司法局劳改科技部支部委员会;8月6日,成立达县地区普法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区内劳改劳教单位人、财、物交四川省劳改局统一领导管理。
  1987年2月27日,达县地区司法局调解科更名为四川省达县地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科;4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地区公证考察团参观达县地区公证工作。
  1988年7月13日,设立达县地区律师、公证员职务评审领导小组,同进设立达县地区律师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和达县地区公证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8月18日,撤销中共达县地区司法局党组。撤销中共达县地区司法局纪律检查组;10月24日,成立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大专部达县辅导站。
  1989年2月,刘长胜任达县地区司法局局长,成立达县地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达县地区司法局内设监察审计科;5月9日,达县地区编委批准复置达县地区公证处;5月25日,达县地区司法局创刊《巴山法制报》;6月达县地区编委批准成立达县地区司法干部学校;8月设立中共达县地区司法局机关总支委员会。各县、市成立律师刑事辩护指导小组。
  1990年5月,成立达县地区律师事务所工会,5月18日,达县地区司法局成立"严打"协调行动领导小组。
  1992年2月,达县地区司法局被国家税务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税法宣传教育先进单位;5月,成立中共达县地区律师事务所支部先进单位。复设中共达县地区司法局党组;11月12日,复设中共达县地区司法局纪律检查组;11月23日,达县地区编委批复同意成立达县地区经济律师事务所,达县地区司法局获全国法学教育先进单位奖。
  1993年3月,成立达县地区经济律师事务所;6月,成立达县地区司法局劳改科工会,设立达川地区司法局妇女勤工作委员会。
  1994年1月21日,达川地区行署批准成立达川地区法律事务中心。
  1995年7月26日,成立达川地区司法局律师惩戒委员会。
  1996年,辖区内劳改改造管教支队更名为四川省XX监狱;达川地区司法局劳改科更名为达川地区司法局监狱管理科。
  1997年3月,达川地区司法局机构改革,增设财审科、法制宣传科、监察室,撤销监察审计科,宣传教育科更名为法学教育科,改革后的达川地区司法局设2室8科。
  1998年1月13日,中共达川地委决定郭辅财主持达川地区司法局工作。
  2000年1月撤地建市原达川地区司法局更名为达州市司法局。
  2000年12经市委组织部公招陈中华任达州司法局局长。
  2004年10月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本茂主持全局工作。
  2005年4月李永杰任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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