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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司法局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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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拟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组织司法行政调研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秘、信访、目标管理、统计、档案管理;承担局机关文电收发运转、计算机网络、保密、文印、外事、接待工作;承办外商台同投诉工作;组织对外宣传。
(二) 监狱管理科(省监狱管理局已下达单列行政编制14名)
监督、指导监狱依法对罪犯实施管理教育和改造,指导全市监狱系统的生产、经营、财务、计划、安全、装备工作。
(三) 法制宣传科(挂"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
承办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草拟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方案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四) 法规教育科
组织、协调起草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导检查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主持行政处罚听证;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定法学教育和在职司法人员、企业法律顾问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成人法学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人员的法学学历教育工作;管理法学专业社团,指导法学研究。
(五) 律师工作科
贯彻实施有关律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律师事务所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登记、注销和年审以及律师的年审、注册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对违纪律师事务所、律师实施行政处罚。
(六) 公证工作科
负责公证机构的报批工作,指导公证机构的公证业务活动,审核有重大影响或复杂疑难的公证案件;负责执业公证员的年检注册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公证员专业培训和公证员资格考试。
(七) 基层工作科(挂"市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指导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包括"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法律服务所和人员的年检注册;负责对违规违纪的基层工作法律服务工作者实施行政处罚;组织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考核、资格证书初审、报批。拟定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政策及工作规划;指导、检查、督促各地安置帮教工作,引导基层创办过渡性安置基地;调查了解重新犯罪情况,研究预防重新犯罪对策。
(八) 司法鉴定管理科(挂"市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制定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规划及行业规范;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资格审核、报批、登记;组织指导司法鉴定人员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指导、协调、监督司法鉴定业务;负责仲裁机构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九) 计财装备科
负责全市司法系统的专项经费、物资装备计划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业务经费的使用,管理局机关的行政和事业经费、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行政、安全保卫、通讯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 政治部
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和辖区监狱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福利、技术职称、警衔评授工作。承办局党委日常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一)市法律援助中心
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市人民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其职能是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事项,制订法律援助工作规划,规范、指导、协调人市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审定,组织指派人民法院指定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
(十二)司法考试科
负责全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负责审办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工作,开展法律职业资格人才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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